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持屋未滿1年出售 重稅45%

中時電子報作者: 唐筱恬、吳泓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6月6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唐筱恬、吳泓勳╱台北報導】

炒房客要注意了!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增訂房地合一稅率,持有房屋未滿1年即出售,獲利將被課重稅高達45%。不過為避免影響自住者,售屋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新法於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房地合一稅獲立院三讀通過,財政部長張盛和說,這在我國稅制上具畫時代的意義,市場對法規的不確定因素消除,加上奢侈稅退場,應不至於出現拋售潮或搶買潮,預期新制拍板,有助於房市與金融的穩定。

根據三讀修正的房地合一稅方案,下分4級課稅:持有房屋未滿1年即出售,重課45%房地合一稅;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課20%;持有超過10年課15%,以打擊短期炒房現象。

新修正法案設下「防錯殺條款」,對合建分屋或各種非自願交易如法院拍賣,即便2年內出售仍僅課20%以及出售繼承自用房屋時,可併計長輩的持有年限。

但會計師認為,對所謂「非自願交易」財政部後續應講清楚,否則將出現很多「自以為非自願」情形,建議在認定條件上,應採正面表列說清楚,以免被過度解讀。

新制中規範,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1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屋、土地超過1年者,稅率為35%。

自住優惠部分,個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理完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滿6年,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使用,且未曾適用自住優惠,售屋獲利未滿400萬元免稅,逾400萬元部分稅率則為10%。

張盛和也說,為半年後房地合一上路,將成立4小組加速推動。第一是法規組,負責施行細則、解釋令研擬,將對各項認定標準與細節再作討論;第二是訓練組,會要求國稅局進行新法訓練;第三是針對會計師、記帳士、不動產公會、房仲業的宣導組;最後是申報相關的資訊系統組。

此外,由於房地合一稅收將挹注長照法需求,張盛和表示,政府每年約負擔400億元,衛福部已規畫調漲菸捐增加268億元,加上《長照法》3年後上路,屆時房地合一稅收每年約120億元,政府支應財源應不成問題。

外界另好奇,財政部後續是否還有稅改計畫?張盛和說,房地合一稅推了1年「專案小組成員都快掉一層皮」,下半年大概不會再推出大型稅改法案,將以改善稅務行政為主,例如讓報稅查詢碼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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