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資料所示,截至今年4月底中央及地方債務合計已達6兆5,699億餘元,而地方政府多已逼近債限或債務超限,如宜蘭縣、苗栗縣等。監察委員已組成專案小組,將深入調查財政部有無延宕怠失?舉債破表及達預警之縣市政府所提改善計畫有無落實?
鑒於我國逐年產生預算赤字,公共債務未償金額有增無減,不僅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遞增,舉債瀕臨上限,地方政府更是財政收支長期失調,債務負擔沉重亦已瀕臨債限,如將各級政府總負債加上潛藏負債,則國人每人負債金額恐數倍於財政部公布之國債鐘,長此以往,我國恐將步入歐洲嚴重負債國家之後塵,面對此財政危機,究各級政府有無確實檢討並積極採取改善措施,監委李月德、楊美鈴、高鳳仙、章仁香認有了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組成專案小組。
監委將深入調查財政部在推動「財政健全方案」以及「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有無延宕怠失?並將就舉債破表及達預警之縣市政府就其所提改善計畫之執行有無落實情形一併檢視。
監委表示,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各項重大措施,歲出需求有增無減,歲入因景氣衰退成長不易,復因採行租稅減免措施,致年度收支缺口仰賴舉借債務彌平,債務餘額快速累積。
而且部分縣市近來不計成本,罔顧效應,競相加碼討好式建設,因預算短絀,為加掩飾而編列虛構之歲入預算,以達增加舉債之目的,財政紀律蕩然無存,其情節嚴重者幾近破產邊緣,仰賴中央政府調配協助,實有待根本解決。
監委指出,財政部雖推動「財政健全方案」,並研擬「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但並未就減債時程妥為規劃及管控,以抑制債務之累增;各級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已逼近債限,地方財政惡化,究各級政府有無積極管制措施或節制方案?其執行成效如何?應有深入瞭解之必要。
監委另說明,據審計部102年總決算審核報告,近10年來(民國93至102年度)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自民國93年度之3兆3,290億餘元,增至102年度之5兆1,222億餘元,增加金額1兆7,932億餘元(增幅53.87%),每年增加約548億元至4,173億元,增加率介於1.52%至10.55%之間。
102年度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占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3年2月18日公布本年度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數之36.06%;連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2,145億餘元,合計已達5兆3,368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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