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 星期二

董娘偷吃「大鵰」還稱比夫大 檢當庭驗尺寸:係真ㄟ

董娘偷吃「大鵰」還稱比夫大 檢當庭驗尺寸:係真ㄟ

Yahoo奇摩(綜合報導)
5.2k 人追蹤
追蹤
2019年8月27日 上午8:38

人夫慘戴綠帽還不被「鳥」實在超極尷尬!北部某科技公司王姓董座控告某廣告公司刁姓創意總監與妻通姦,王妻因覺虧欠丈夫,不但證稱刁男有隻「大鵰」還透露比丈夫的大,經檢方當庭對兩男「驗鳥」,證實所言不假,但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則認定王妻能精確指出刁男私密處特徵,證明已有婚外情,昨判刁男應賠40萬確定。

某科技公司王姓董座控告某廣告公司刁姓創意總監與妻通姦,王妻因覺虧欠丈夫,不但證稱刁男有隻「大鵰」還透露比丈夫的大,經檢方當庭對兩男「驗鳥」,證實所言不假;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某科技公司王姓董座控告某廣告公司刁姓創意總監與妻通姦,王妻因覺虧欠丈夫,不但證稱刁男有隻「大鵰」還透露比丈夫的大,經檢方當庭對兩男「驗鳥」,證實所言不假;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自由》報導,王男2016年底因發現妻子有不明簡訊起疑追問,妻子才坦承偷吃刁男還稱很愛對方,王男願成全妻子,但當王妻將此事告知刁男卻反遭怪罪為何要承認?王男不滿提告刁男涉通姦罪,王妻因覺虧欠丈夫,向檢方證稱刁男的外號是「大鵰」,未勃起時近10公分,比丈夫長約2至3公分,且大腿近鼠蹊部、臀部與大腿內側等處皆有紅色乾癬症狀。

刁男庭訊時否認與王妻有染,並稱朋友是叫他「大刁」並非「大鵰」,檢方經兩男同意當庭「驗鳥」,證實王妻所言不假,但因無王妻與刁男通姦事證,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則認定王妻能精確指出刁男私密處特徵,證明已有婚外情,昨判刁男應賠40萬確定,而王男和妻子已離婚。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