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離婚協議曝光 深藏梧桐妹原因噴淚
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在2009年打離婚官司期間,一度哭訴4個月未見女兒梧桐妹,為了爭取女兒共同監護權,還赴美國打官司,終於2010年和孫志浩離婚,為了不再度失去女兒,賈靜雯接受離婚協議中兩大約定,一是梧桐妹不可參與公開活動,也不可在媒體曝光;二是賈赴海外拍戲不可超過5天,如未遵守,孫家就會採取法律行動奪回梧桐妹監護權。
▲賈靜雯(右)對大女兒梧桐妹(左)保護至極。(圖/翻攝自賈靜雯臉書)
被梧桐妹質問為何不能曝光、被網友質疑偏心不愛大女兒,賈靜雯承受著自責和被誤會的傷痛,用最深的母愛包容默默守護著孩子,14日她於臉書說明,「我放棄一切能爭取照顧她(梧桐妹)的條件就是不能長時間的離開她去工作賺錢!這6年,雖然犧牲了許多工作的機會,但我也得到了跟我寶貝大女兒更深切的情感交流!」並對梧桐妹深情告白:「遮住妳的臉是真的怕失去跟妳的時光」、「妳在媽媽眼中永遠都是無可取代的寶貝」!
▲修杰楷(左)也很疼惜梧桐妹(右)。(圖/翻攝自賈靜雯臉書)
▲賈靜雯(右二)一家四口甜蜜全家福。(圖/翻攝自賈靜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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