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車廂、車站「激戰」多次!妻原諒小三

車廂、車站「激戰」多次!妻原諒小三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37.1k 人追蹤
追蹤
三立新聞網
2019年9月6日 上午10:2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在2015年7月間開始,與同樣已婚的小三,相約在汽車旅館、高鐵車廂等處,一年間發生關係多達64次,李男妻子得知一段時間後,才以通姦罪控告小三,但檢方偵查時卻發現,李妻曾以簡訊方式向小三表示,「謝謝你,使我們的家庭增加了溫度與厚度。」、「過程是美好的,就保持美好回憶。」,因此法官認為李男妻子早已原諒小三,並於今年8月21日,判決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車廂、車站「激戰」多次!妻原諒小三(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妻子於2006年結婚,2015年7月開始,就與小三在汽車旅館、飯店、高鐵車廂等處,發生性行為,李妻得知後,並未立即提告,而是選擇與小三「和好」。事件過後一年,才以通姦罪控告小三。法院審理期間,證人於庭上指出,自己是李男與小三的共同朋友,也知道李妻知道兩人的婚外情,還曾聽過小三在電話中與李男討論,李男與妻子離婚時,該付對方多少費用,且李男妻子事後還傳簡訊感謝小三,讓證人以為李男妻子確實有拿到錢。

李男妻子在傳簡訊感謝小三的一年後,還再度傳簡訊向小三表示,「如今想再和你說一次謝謝妳,因為你才讓我們的家庭獲得更多溫暖。」、「過程是美好的,就保持美好回憶。」,因此法院審理時認為,李男妻子若非已原諒小三,何必兩度向小三表示感謝,並將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