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0日 星期六

瓊瑤告贏抄襲案 于正判賠2500萬

瓊瑤告贏抄襲案 于正判賠2500萬

中國時報【萬仁奎、林妮萍╱綜合報導】
知名小說家瓊瑤控告大陸編劇于正作品《宮鎖連城》抄襲她的《梅花烙》,並求償2000萬人民幣(約1億台幣),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歷經8個月審理,25日判決于正等5被告須道歉並賠償500萬人民幣(約2500萬元台幣),于正表示將提上訴。瓊瑤說:「終於得到安慰與平撫,這是耶誕節正義的禮物。」
瓊瑤4月15日在微博貼出寫給大陸廣電總局領導的舉報信,稱《梅花烙》被于正編劇的《宮》劇抄襲,就此展開漫長「維權行動」,瓊瑤更列舉21個橋段涉及抄襲,以爭取法院認同。于正則辯稱,多部電視劇有類似橋段,屬於文學作品創作中慣用模式,《宮》劇本是其利用公有素材獨立創作不侵權。
法院昨判決,認為被告作品情節安排、推演與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屬非法改編,侵犯原告瓊瑤的攝製權,出品單位也有共同過錯,包括湖南經視文化傳播等4公司立即停止《宮》劇發行與傳播。
瓊瑤要求對方的賠償金額,扣除必要訴訟費,會捐給公益事業與教育單位。她在微博Po文:「這已不是我和于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智慧財產權勝利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