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他,像大雄偷看靜香洗澡,色色的」 美術老師 亂摸稚齡小姊妹
2010-05-09 自由時報
李姓老師原在幼稚園教美術,93年間認識女童A、B(代號)及其父母,因擅長說故事引導孩子學習美術,小朋友都稱他「故事爸爸」,很得家長信任,小姊妹花自96年2月參加美術班,卻遭猥褻達1年。
有一次在圖書館上課,B欲上廁所,老師竟從她背後抱住,用食指伸進內褲觸摸,B嚇得發抖,老師還若無其事回到教室繼續教美術。「故事爸爸」一開始會給糖果誘騙塞嘴,後來令女童不得跟家人講,因老師與父母很好,小姊妹倆害怕,不敢向家人說。
女童母親發現大女兒B老愛待在安親班,不願回家,原以為女童貪玩,直到有天晚上,B突然告訴她「美術老師會將手放在我胸部、尿尿地方」,媽媽怕冤枉老師,請學校老師幫忙問A、B,更意外發現妹妹A也同遭狼爪,立即通報社會處並報案。
美術老師表示2名女童惹人憐愛,才會有親抱等行為,但否認猥褻,指因B流汗,曾用手拍拍她的屁股,可能不慎碰到下體;載A到竹田火車站旁玩,因她說肚子不舒服,才教A揉肚臍,可能不慎摸到下體,其餘老師全盤否認。
故意犯 重判5年半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美術老師猥褻6、7歲姊妹花女童,稱不小心碰觸,女童以一句「老師摸我時,就像哆啦A夢漫畫裡,大雄看靜香洗澡,色色的」,讓一審法官認定故意犯,重判美術老師11罪,最重可判34年,應執行5年6月。李姓老師原在幼稚園教美術,93年間認識女童A、B(代號)及其父母,因擅長說故事引導孩子學習美術,小朋友都稱他「故事爸爸」,很得家長信任,小姊妹花自96年2月參加美術班,卻遭猥褻達1年。
公共場合 也大膽伸手
檢警調查,被告在96年2月至97年6月間,多次撫摸兩童的胸部與下體,甚至在屏科大校園內與竹田火車站公共場合也大膽伸手,行徑越來越囂張,常當著A面前猥褻B,或猥褻A給B看。有一次在圖書館上課,B欲上廁所,老師竟從她背後抱住,用食指伸進內褲觸摸,B嚇得發抖,老師還若無其事回到教室繼續教美術。「故事爸爸」一開始會給糖果誘騙塞嘴,後來令女童不得跟家人講,因老師與父母很好,小姊妹倆害怕,不敢向家人說。
女童母親發現大女兒B老愛待在安親班,不願回家,原以為女童貪玩,直到有天晚上,B突然告訴她「美術老師會將手放在我胸部、尿尿地方」,媽媽怕冤枉老師,請學校老師幫忙問A、B,更意外發現妹妹A也同遭狼爪,立即通報社會處並報案。
美術老師表示2名女童惹人憐愛,才會有親抱等行為,但否認猥褻,指因B流汗,曾用手拍拍她的屁股,可能不慎碰到下體;載A到竹田火車站旁玩,因她說肚子不舒服,才教A揉肚臍,可能不慎摸到下體,其餘老師全盤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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